乍见之欢,不如久处不厌
女人的好看,大体分两种吧。
一种是第一眼就惊艳了你的眼眸;
一种是乍看很普通但越看越耐看。
好听的课,大体也分两种吧。
一种激情飞扬,曲散人终实在没留下什么;
一种温润不燥,结束之后耐人寻味引人思考。
我们喜欢读的书,也大体有两种吧。
一种是明明读了前面就可以知道后面,看到引言就可以知道结论,但它时不时给你来一碗鸡汤,里面不忘加上一些佐料,让你欲罢不能。这种书拿来消闲可以,绝不是上乘之选;
一种是你半懂不懂或只懂一半的书,如果不耐心不静心,你休想读顺畅,“半懂不懂”逼着你不得不探索,不得不思考和追求,不断地读“半懂的书”,我们的进步就是不断地化“半懂”为“懂”。
最近,我就读了这样一本书。
初读,我在博文中敲下了这些文字——
下决心要系统读一些理论,从书柜里抽出一本。没成想决心下早了。没读几页,边想折返……想到这是一本公认的启迪智慧、涤荡灵魂的书,顿时惭愧至极,说服自己耐着性子读下去。然后,就没有然后喽——哪怕理性的小皮鞭子挥舞地piapia的,感性的小马驹子也半步不肯挪了,我是真的真的不想再读500页啊……
是的,我当时没读下去。但这本书却并没有收进书柜,我把它随手扔在案头,有事没事瞟见它,好像瞟见自己失败的阅读经历。
再次拿起它,是在几天前,是在我读了一篇鸡汤文之后。单是标题就惊出我一身冷汗——《如何快速地废掉一个人?让他整天闲着、闲着、闲着》。
说也奇怪,同样的一本书,同样的时光,这次再读,简直遍地黄(精)金(髓)啊。先后敲下几篇文字,记录这本书的阅读启迪和思考,并且我相信启迪和思考还会继续。
人和人的相处,我们总奢想“只如初见”的美好,但世人寻寻觅觅终难得。其实,乍见之欢,远不如久处不厌,好的感情,是在度尽悲欢离合,心中还有欢喜;好的婚姻,是在经历柴米油盐之后,眼底还能有温柔……
人生何必如初见,但求相看两不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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